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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职称申报论文查重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及申报人员: 为进一步规范职称评审工作,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学术水平,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在职称申报过程中,所有涉及的学术论文均需进行查重检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查重范围 1. 本次查重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报人员提交的所有学术论文。 2. 查重结果将作为评审的重要参考依据之一。 二、查重标准 1. 查重比例原则上不得超过20%,具体标准根据学科特点和评审要求确定。 2. 对于超过规定比例的论文,将由评审委员会进一步审查,必要时要求作者提供原始数据或进行现场答辩。 三、查重流程 1. 申报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所有相关学术论文至所在单位人事部门。 2. 各单位人事部门汇总后统一提交至评审委员会指定的查重平台。 3. 评审委员会将对提交的论文进行严格查重,并在规定时间内反馈结果。 四、其他注意事项 1. 所有提交的论文必须是本人独立完成或为主要贡献者之一的作品。 2. 严禁抄袭、剽窃他人成果或购买、代写论文等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本次申报资格,并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3. 对于因查重不通过而影响评审结果的情况,申报人员可申请复审一次。 五、时间安排 1. 论文提交截止日期为:[具体日期]。 2. 查重结果反馈日期为:[具体日期]。 请各相关单位及申报人员高度重视此次查重工作,确保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有任何疑问,请及时与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联系。 特此通知。 [发文单位] [发文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