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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规范会东县校外培训机构的管理,促进校外教育培训市场的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和省、市的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此发布本通告。 一、加强培训机构资质审核 所有校外培训机构必须依法取得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并在市场监管部门进行登记注册。未经许可和登记的机构不得开展教育培训活动。 二、规范培训内容与时间 培训机构应严格按照国家课程标准和教材进行教学,不得超出规定范围和难度。培训时间应符合国家关于未成年人保护的规定,确保学生有足够的休息时间。 三、保障学生权益 培训机构需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资金安全透明。同时,要签订合法有效的培训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保护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 四、加强监督管理 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将联合相关部门定期对培训机构进行检查评估,对于违反规定的行为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五、鼓励社会监督 欢迎社会各界对校外培训机构进行监督举报。我们将及时处理并反馈相关情况。 希望各校外培训机构能够积极响应本通告要求,共同营造良好的教育培训环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