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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城中村规划通告 为进一步优化城市空间布局,提升城市功能品质,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就上虞区城中村改造规划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规划范围 本次城中村改造规划范围为上虞区城区内部分城中村区域,具体包括但不限于某街道某社区、某街道某社区等区域。改造范围内的具体地块将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 二、规划目标 通过本次城中村改造规划,旨在改善居民居住环境,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具体目标包括:提升基础设施水平、优化公共服务设施配置、完善道路交通网络、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等。 三、规划内容 1. 建设用地规模:合理控制建设用地规模,确保改造后的土地使用效率最大化。 2. 住房建设:鼓励建设高品质住宅小区,满足不同收入群体的住房需求。 3. 公共服务设施:完善教育、医疗、文化等公共服务设施配置。 4. 交通网络:优化道路交通网络布局,改善交通拥堵状况。 5. 绿地系统:增加城市绿地面积,提升城市绿化率。 6. 水环境治理:加强水环境治理工作,确保居民生活环境质量。 四、实施步骤 1. 规划编制阶段(2023年4月-2023年6月):组织专业团队进行详细调研与规划编制工作。 2. 征求意见阶段(2023年7月-2023年8月):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并对规划进行适当调整。 3. 审批公布阶段(2023年9月-2023年10月):完成审批流程并向社会公布最终规划方案。 4. 实施建设阶段(2023年11月起):按照批准的规划方案开展相关建设工作。 五、其他事项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市民如有任何疑问或建议,请向相关部门咨询或提出意见。我们将认真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作出回应。 特此通告。 上虞区人民政府 二〇二三年四月 |
